均計劃在2050年實現碳中和
□ 鐘 和
氣候變化是對人類社會持續(xù)生存的主要威脅之一,減少碳排放已經成為國際社會普遍關心的重大全球性問題。
根據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(IPCC)所作解釋,所謂碳中和是指:在規(guī)定時期內人為二氧化碳移除與全球范圍人為二氧化碳排放相抵?!栋屠鑵f(xié)定》確定,21世紀末全球平均氣溫較工業(yè)化前水平上升幅度要控制在2℃之內,若要實現此目標,全球須在2065年~2070年實現碳中和。
多數國家短時間內仍難以完全擺脫借助碳排放發(fā)展生產力的束縛,然而在關乎全人類生存大計的挑戰(zhàn)面前,多個國家拿出擔當與魄力,確定碳中和目標實現時間表,彰顯了減排決心。
中國于去年9月提出,力爭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、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,意味著中國作為最大發(fā)展中國家,必須在未來40年內完成從碳排放峰值到碳中和的轉型,減排量遠超早已到達碳排放峰值并擁有50年~70年碳中和過渡期的發(fā)達國家,減排力度前所未有,決心可見一斑。
此后,日本、韓國等相繼公布本國的碳中和目標實現時間表。據統(tǒng)計,目前,全球共有38個經濟體正式提出了本國碳中和目標實現時間表。
大部分國家均計劃在2050年實現碳中和,包括歐盟、美國、法國、英國、葡萄牙、瑞士、智利、日本、韓國、南非等27個國家和地區(qū)。少數國家計劃更早實現碳中和。其中,烏拉圭和馬爾代夫為2030年、芬蘭為2035年、冰島和奧地利為2040年、瑞典為2045年。巴西和烏克蘭則與中國一樣為2060年。值得注意的是,不丹已經實現碳中和,新加坡僅提出21世紀下半葉而未明確具體年份。
此外,各個國家根據自身國情提出具體實現時間的方式亦有不同。中國、日本、韓國等以政策宣示公布具體時間,歐盟、新加坡、哥斯達黎加等選擇提交協(xié)定于聯合國,而法國、德國、西班牙等則是通過法律規(guī)定來確定。
同時,世界范圍內減少碳排放的行動如火如荼地展開,部分國家率先提出碳中和目標實現時間表,成為低碳綠色轉型的先行者,而在這些國家中也同樣存在帶領全球共同應對氣候變化挑戰(zhàn)的引領者。碳中和這一全球任務,也是各國展現國際領導力與綜合國力的舞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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